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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上级规定,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:
1 、负责五区(北仑区、开发区、保税区、大榭开发区、梅山保税港区)范围的住房公积金归集、支取、贷款、执法 , 公积金计划编制等各类管理工作。
2 、负责四区(北仑区、开发区、保税区、梅山保税港区)范围内以住房货币补贴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各类房改和住房保障工作。
3 、负责三区(北仑区、开发区、梅山保税港区)范围内城镇居民中,经济和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。
4 、负责四区(北仑区、开发区、保税区、梅山保税港区)范围内各项住房资金、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的归集、增值、使用等的管理。
5 、监督、指导委托银行按规承办各类住房金融业务。
6 、承办区委、区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截止 2007 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已达 27.02 亿元, 2008 年 1 — 8 月归集 4.43 亿元,同比增长 24.81% 。 2007 年底公积金提取已达 15.67 亿元, 2008 年 1-8 月提取 2.43 亿元,增长 3.78% 。 2007 年底公积金贷款 8676 户 , 金额 13.70 亿元, 2008 年 1 — 8 月贷款 1034 户 , 金额 2.57 亿元,完成指标 116.91% 。 2007 年公积金缴交单位已达 2608 家,缴存职工达 90800 人, 2008 年 1 — 8 月份净增缴存职工 7785 人。
截止 2007 年底审核 “ 老职工 ” 一次性住房补贴 8745 人次,金额 2.28 亿元。 “ 新职工 ” 公积金补贴 2047 人次,金额 759.90 万元。
实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。目前,住房保障享受对象 68 户。
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
2008 年 7 月 2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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