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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承诺
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、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承诺内容
(一)严格按照《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和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,及时、准确地做好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开户、补缴、变更、转移、支取和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审批及办理。
(二)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、限时办结制、首问责任制、 AB 岗工作制、失职追究制等效能建设相关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双“四条禁令”。
(三)严格执行《文明服务管理制度》,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,服务态度文明礼貌、热情耐心、认真负责,杜绝服务忌语。
(四) 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行为规范。
(五)工作环境整洁,服务设施齐全,办事指南清楚,政务事务公开。
二、承诺时限
(一)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、转移、变更审批:符合规定,手续齐全的, 即时办理 。( 密码挂失除外,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完成)
(二)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:符合规定,手续齐全的, 即时办理 。
(三)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:符合规定,手续齐全的,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(不含受托银行审批时间) 。
三、违诺处理
(一)首问责任人未尽职的,未按岗位工作制和限时办理制规定办理的,擅离工作岗位,完不成工作任务,效率不高,情节轻微的,批评教育,严重的书面检查,限期整改。
(二) 工作人员仪表不整, 作风生硬、服务态度粗暴,违反工作纪律,办事拖拉,推诿扯皮,失时误事,工作 环境脏乱差, 情节轻微的,批评教育,严重的通报批评。
(三)在履行公务时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,视情节轻重,给予责令改正或书面检查。
(四)运用法律错误,适用条款明显不当,或违反法定程序,丢失案件证据的,造成不良后果的,责令书面检查。
四、投诉监督
单位或职工,如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服务承诺标准、时限行为的,可进行投诉,中心将在 3 个工作日内查实并予答复。
投诉受理部门:政策综合部 投诉电话: 0574-86781627 |